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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进修专业 管理规定 处方授权和使用权限说明 2008年8月进修医师已发通知名单
 
处方授权和使用权限说明:
 

进修医生处方授权和使用权限说明

一、进修医生处方权授权

   1.进修医生报到时,在医务处进行《医师注册登记证》和《执业医师合格证》审查和登记后,发给《入科通知单》,并授予处方权。

   2.该处方权仅限于在本科病房内使用,可以签写医嘱单、病历、病程记录、化验检查申请单、会诊申请等门诊处方以外的签字。

   3.进修医生书写门诊处方时,应有上级医生或本院医生同时签字生效。本院签字医生对所签字处方负责。

二、进修医生授权时限

   进修医生处方授权仅限于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进修期间,结束进修后授权中止。

三、备案

   进修医生报到时登记《医师注册登记证》和《执业医师合格证》证件号码,留证件复印件备案。签写《医师处方签名卡》在药房备案。

四、轮转急救室

   进修医生轮转急救室时,由急救室申请门诊处方处方权,并将名单送门诊收费处和药房备案。申请时,请注明开始和截止日期。其余时间,进修医师没有门诊处方处方权。

五、中止授权

   进修时间期满,进修医生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处方授权中止。